■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
■被認定為國家科技領軍企業,給予100萬元補助
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我市近期出臺了《張家口市以科技創新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若干措施》,共包括促進創新主體量質齊升、提升科技研發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完善科技激勵機制4個方面,18條具體措施。其中特別提到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10萬元獎補,對我市科技型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科技領軍企業的,給予100萬元補助。
在促進創新主體量質齊升方面,提出了健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機制、積極吸納外省市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市、加強科技企業招引服務、培育壯大科技型企業、強化要素保障、加強科技型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共6條措施。特別提到,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10萬元獎補;對到期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家5萬元獎補。從外地整體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由省直接認定,通過國家備案后,一次性給予每家不高于20萬元獎補。對新招引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年度研發投入首次超過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我市科技型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科技領軍企業的,給予100萬元補助;對通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補助0.5萬元。
在提升科技研發能力方面,提出了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實施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強化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共4條措施。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應享盡享。對我市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按年度上級到位資金額的10%給予經費補助,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平臺分別一次性補助200萬元、50萬元。對新建或批復建設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在通過評估或驗收后,分別一次性補助200萬元、50萬元。對新備案或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牽頭單位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
在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方面,提出了健全產學研成果對接機制、鼓勵企業開展技術成果轉移轉化、促進京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快概念驗證和中試驗證平臺建設、加大知識產權創造和保護力度共5條措施。對企業年度累計實際輸出技術交易額(技術合同需登記,并經省科技廳審核認定)500萬元(含)至1億元(含)的合同,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獎勵;超過1億元的部分,按不超過實際技術交易額的0.5‰給予累加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20萬元。
在完善科技激勵機制方面,提出了積極推動職務科技成果以作價入股方式向企業轉化、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業、建立科學技術獎激勵機制共3條措施。對我市企業、單位以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的,按照省級獎勵標準1:0.5給予配套獎勵。
(記者 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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