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記者徐鵬航)國家醫保局30日發布提示,7月1日起,買賣藥品要掃“藥品追溯碼”,無碼醫保不結算。
根據此前發布的《關于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2025年7月1日起,銷售環節按要求掃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對此前已采購的無追溯碼藥品,列入“無碼庫”管理,暫可進行醫保結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都要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
藥品追溯碼是每盒藥品的“電子身份證”,具有唯一性。一盒藥品的追溯碼,只應有一次被掃碼銷售的記錄,若重復出現多次,就存在假藥、回流藥或藥品被串換銷售的可能。
國家醫保局提示消費者,通過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藥品追溯信息查詢”功能,掃描藥盒上的藥品追溯碼,即可獲取詳細的藥品銷售信息。如結果顯示“查詢到僅有1次銷售信息”,且確為本人購買,則說明此藥品合法合規;如并非本人購買,或顯示“查詢到有2次及以上的銷售信息”,則說明此藥品此前已被出售過,極有可能為回流藥、串換藥或假藥,消費者可舉報并向售出機構索賠。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