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圍:市內網站平臺上編造傳播的損害企業及企業家名譽的虛假不實信息。涉及市內企業的境內網絡侵權信息。
二、受理條件:舉報需由涉事企業或涉事企業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舉報處理:相關舉報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轉交相關網信部門、網站依法依規研處答復。舉報主體提交的身份信息、證明證據等舉報材料將同步轉交負責審核研處的相關地方網信部門、相關網站依法使用處理。
四、注意事項:舉報主體應對舉報事項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事實、偽造身份及證明證據。不得在舉報內容中發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舉報主體承擔一切因違法留言行為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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