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定義: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一般病因明確,有特異性,在控制接觸后可以控制或消除發病,病因大多可以檢測,一般有接觸水平(劑量-反應)關系,在不同的接觸人群中,常有一定的發病率。
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中承擔著重要的主體責任,包括提供健康保障、進行職業衛生管理、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報告、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報告結果、危害告知、培訓教育、開展職業健康監護、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處理、特殊勞動者保護、舉證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相關資料,以及承擔相關費用等。
職業病防治原則:職業病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預防職業病的三級預防原則分別為:一級預防,即從根本上杜絕或最大可能減少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接觸;二級預防,即當勞動者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時,通過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來防止或減輕職業病的發生和發展;三級預防,即對已患職業病的勞動者采取及時、有效的治療措施,防止病情進一步惡化和并發癥的發生,促進康復。
職業病分類:根據《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職業病共包括10類132種,包括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及其他職業病。
勞動者權益保護:勞動者在職業病防治中享有健康保障、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權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的這些權益,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同時,勞動者也應當自覺遵守職業衛生規定,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和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職業病防治科普是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通過加強職業病防治科普宣傳,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和能力,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和發展,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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