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5月11日,記者從人社局了解到,根據《張家口市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場地租金進行補貼,小微企業可以隨時到注冊地人社部門申請此項專屬福利。
據了解,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這四類人群,初次創辦小微企業(不包括入駐創業就業孵化基地的)且登記就業,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的可申請此項補貼。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自營業執照取得之日起,3年內均可進行申請。 其中,租賃場地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可獲得3000元補貼; 租賃場地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可獲得5000元補貼;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給予的租金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小微企業申請補貼時,需提供《個人補貼申請表》、《租金補貼審核認定表》、 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場地或店鋪租賃合同復印件等,申請材料經人社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企業法人社會保障卡關聯的銀行賬戶。 (趙娜 王小磊 趙若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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