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咨詢張家口市目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及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多少?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就此進行了解答。
截至今年4月1日, 張家口地區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第一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與去年相同。 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下花園區、宣化區、萬全區、崇禮區、懷來縣、涿鹿縣執行179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 執行18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塞北管理區、察北管理區、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陽原縣、懷安縣、蔚縣、張北縣、赤城縣執行168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17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據介紹,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參照執行。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報酬和中班、 夜班、 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曹曉燕 苗佳地 朱萬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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