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有哪些?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是什么?發生門診費用該如何報銷結算?近日,有讀者咨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具體規定,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相關負責人為大家進行詳細解讀。
據介紹,《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參保職工既可以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報銷政策,也可以享受門診慢特病統籌報銷政策,進一步增強了門診共濟的保障功能。《細則》明確將呼吸系統、腸胃、心腦血管、婦科等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具體支付標準是:普通門診統籌年度起付標準100元。在職職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元;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200元。
個人賬戶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等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發生門診費用該如何報銷結算? 參保人員在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 發生政策范圍內的門診用藥、檢查和診療的醫療費用,持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 參保人員按規定只需支付個人負擔的費用, 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定期結算。需要強調一點,參保患者普通門診就醫費用報銷結算, 可以在我市區域內的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院及省內二級及以上定點醫院直接報銷結算;省外就醫的普通門診費用,可以在開通跨省異地就醫普通門診費用直接結算系統的二級以上定點醫院報銷結算。
同時,我市目前已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了門診保障范圍,執行線上線下醫保同等支付政策。普通門診患者在互聯網醫院處方共享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可直接報銷結算,患者只需繳納個人負擔費用,支付標準與醫院保持一致。(記者 曹曉燕 通訊員 靳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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