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邀請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了2020年至2024年度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白皮書,介紹和展示了2020年以來全市法院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據悉,2020年至今年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81件,審結175件,判處罪犯220人,結案率96.7% 。受理的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案由包括:污染環境罪、非法采礦罪、濫伐林木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盜伐林木罪、非法狩獵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共計九項。根據案件分布情況分析,我市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的受理數量和案件類型存在地區性差異,共同犯罪多發,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濫伐林木、污染環境四項等特點。
市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市兩級法院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刑事審判職能,堅持依法裁判,保障綠色發展。同時,在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中積極貫徹恢復性生態司法理念,堅持依法懲治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與生態環境修復并重。2022年4月,張家口法院補植復種司法教育基地在宣化林場揭牌,通過補植復種的實施,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又能夠達到對受損生態資源及時有效的修復和補償。日前,市中院又正式下發了《關于在全市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中全面實行生態環境修復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修復方式、修復方案、修復驗收、監督回訪等方面明確了貫徹恢復性生態司法理念的具體意見。
為確保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審判質效,幾年來,我市法院不斷探索提升司法審判工作,采取集中管轄審理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方式形成集聚優勢,同時注重培養專家法官、統一裁判尺度、擴大審判影響、提升司法權威。到目前已推動建立環境問題專家人才庫,吸收環境資源專家進入人民陪審員隊伍,探索實行了環境污染等案件的專家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強化庭審查明案件事實的作用。
下一步,兩級法院將加快推動生態修復“共建模式”,通過公開審判重大環境案件、發布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組織參觀司法保護基地和生態環境修復基地等形式,深入開展環境法治宣傳,營造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良好氛圍。建立健全與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環境保護行政部門的良好保護、預防、審理、處罰聯動機制,形成生態司法保護的矩陣效應。
白皮書中還附載了8個典型案例,涉及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非法采礦、濫伐林木、非法狩獵、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捕撈水產品、傾倒固體廢物及其他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等犯罪行為,此次一并向社會發布。
(記者 李穎 通訊員 李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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