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北京2022 年冬奧會帶火了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 一度出現一“墩”難求的現象。 面對此狀況, 部分不良商家企圖用盜版冰墩墩非法獲利。
3月21日上午,萬全區法院會同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對轄區內市場進行檢查, 發現在各中小學附近商圈內存在侵權冬奧會標志等違法行為。
在數家文具店、超市,執法人員發現,出售的名為“熊貓不倒翁”盲盒和 “熊憨憨”、“樂融融” 的糖果上的圖案標志明顯仿冒了 “冰墩墩”、“雪容融”的外觀設計, 涉嫌侵犯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設計權, 且這些產品均為三無產品。 針對發現的涉嫌侵權的數十箱食品及玩具, 執法人員予以強制沒收并銷毀, 同時對經營人員進行了警告。法官說法:
參與此次聯合行動的法官介紹,“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屬于設計作品, 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據《北京冬奧組委關于北京 2022 年冬奧會吉祥物和冬殘奧會吉祥物的公告》顯示,已將冰墩墩形象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 冰墩墩形象受著作權法保護, 任何商家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冰墩墩盜版周邊屬于 “未經許可復制使用奧運標志和涉奧作品”,觸犯了 《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特殊標志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將盜版周邊線上銷售還將觸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電子商務法》,此案中查處的這些商品, 雖然名字沒有使用原版, 但外觀形象明顯相似,并借此牟利,屬于違法行為。
在實際生活中,由于大眾對于冰墩墩的喜愛, 很多人嘗試手工制作, 對于此種行為是否涉嫌違法侵權。 負責法官表示, 著作權法中第24條有關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 如果使用行為符合個人欣賞目的,比如將其圖樣編織在圍巾手套等個人用品上僅供自己使用, 通常并不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構成侵權,也就是說, 如您個人基于喜愛, 繪制或創作包含冰墩墩、 雪容融元素的作品, 如果只是用于個人欣賞、自娛自樂,不構成侵權, 但不能擅自做成表情包、視頻、商品等,進行售賣或在網上傳播,這樣即使沒有獲利,也屬于侵權行為。 在此也提醒大家, 要合理愛“墩”, 任何行為都應當以遵守著作權法、 商標法、 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前提。
(李穎 孟慶山)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